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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农田土地整理民心工程为何引发民怨膨囊嵩草

发布时间:2020-10-19 02:55:35 阅读: 来源:铲子厂家

农田土地整理 民心工程为何引发民怨

——江汉平原菱角湖农场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调查

占地3.2万亩的菱角湖农场位于湖北省荆州与宜昌交界处,在荆州市区通向农场的一条必经路上,“土地整理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蓝色条幅在阳光下格外醒目。经过多年的发展,农场已经形成了一个小集镇,耕地条件相对优越,去年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本计划进一步加强这里的农田基础条件,没想到却引来了群众的连续上访……

土地平整简化工序200亩耕地出现沙化

4月中旬,记者前往菱角湖农场实地调查,农场四处都是纵横相连、阡陌纵横的绿色麦田,麦田深处属于南湖一队的一大片稀疏泛黄的大麦地显得十分突出。周边十几名的群众见是记者采访,便围拢了上来,农场南湖一队的罗松柏顺手从地里抓起一把泥土,用手一磨,泥土像沙子一样散开。他说:“过去这片地里种的是小麦,土地整理后把好好的耕地整得没法种粮食,只能种些经济效益低、用作动物饲料的大麦。这种耕地里面还有,加起来大约有200多亩。”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向记者讲述了菱角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的来龙去脉。杨开宁说,土地整理从一开始实施老百姓就不同意。南湖一队、二队是工程的第一标段,2007年下半年农场说不实施土地整理了,大伙儿秋季都种上了小麦,2008年春节刚过,项目未经我们同意就开工了,把地里的一季庄稼全毁了,没有任何补偿。群众到处讨说法,最后每亩地补了50元,连种子、化肥的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说当年劳力白投了,收成都没了。

强行开工后没多久,老百姓又发现工程施工工序与村里公示栏里张贴的工程标语不一样。周学智曾担任南湖一队的农业技术员,他介绍,按标准,整理过程中要将耕地的表层土壤先翻到一边,收集在一起,再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完成后将收集好的土壤铺回去,这样既平整了土地又不会破坏土地的耕作层。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本没有这么做。

“施工时,我们看到的情况是进行土地平整时,铲土机直接将高处的土向低处推,刨掉了田地的表皮耕作层。”周学智说,用这种方式进行平整,一般的耕地肥力会有所下降,过几年也能恢复,偷工减料的行为暴露不明显。但是偏偏南湖一队的几百亩耕地靠近沮漳河,历史上是沙地,经过多年的耕作,沙地上逐步形成了60公分左右的土壤,能够种植小麦等作物。由于这次的土地整理刨掉了这几十公分的土壤,剩下沙土,也就只能种种江汉平原上少见的大麦了。

周学智叹口气说,当初农场建立初期,靠着几年的精耕细作这片荒地才成为良田,没想到就几天的时间又成了沙土地。现在种庄稼用化肥,再恢复成良田就难了,可能需要三十年或更久。

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使耕地受涝更重

听闻记者采访,骑着摩托赶来的一位农民说,耕地沙化只是土地整理后的一个最直观的后果,其实,这次的土地整理还给一千余亩农田带来了不小的内伤。

罗松柏解释,土地整理没有按照农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开挖沟渠。农场位于江汉平原,地下水丰富,农作物以小麦、棉花为主,对灌溉的要求不高,关键需要解决排水问题,但是此次土地整理却只对灌渠进行了硬化,排渠仍然是土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排涝问题。

与此同时,这次的整理填平了过去经过多少年农民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开挖的沟渠,重新按照专家设计的间距布置渠道,结果在土地平整后田块仍然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情况下,发挥不了作用。有些排涝渠道被布置在高地上,积水排不出去,形成了“锅底田”。

周学智告诉记者,去年夏季大雨,农场耕地普遍受涝。他家的29亩田地中有17亩受灾,其中有14亩被农场认定减免了租金。而过去,这里的田地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涝灾,农场的农田基础设施本来就比一般的农村好得多,即使在雨下得最大的1998年,造成农场减产的原因不是受涝,而是虫灾。

记者观察周围的一些耕地,有些田块正负落差达到50厘米以上,而土地平整的标准是一个田块里正负落差不超过3厘米。

据农民反映,整理后当年的棉花产量不增反减。作为江汉平原上的肥田沃地,过去的棉花产量正常年份都在一亩田500斤至600斤左右,而去年的雨涝灾害并不算太大,田间却渍涝得厉害,每亩只产出了350斤棉花,有些田块更少。一些群众说:“国家花了这么多钱,效果却是打了水漂,耕地质量还不如之前的水平。”

群众还向记者反映,项目工程质量也有问题,他们随便捡起一根树枝,就能撬起新修的田间小路里的石子,他们笑着说,“说是铺的石子路,实际上像‘筛花生’一样撒了一些石子。”

随后,群众又把记者带到一条刚刚做好的水泥沟渠旁,沟渠旁施工线还在,但水泥硬化的渠底已经开裂、剥脱,绿色的小草都长了出来。种种迹象让老百姓觉得好好一个国家惠农工程竟然变成了“豆腐渣工程”。

设计有缺陷施工标准低

菱角湖农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四大工程,预算总投资3488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项目在2008年开始实施,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从工程总量看,土地平整设计施工一万亩,实际平整了1.5万亩,新建和修复田间道、生产道10万余米,沟渠清淤近5万米,灌渠基本上实现硬化,排渠也进行了疏浚,而且新增了6座55千瓦的排水大泵。

面对群众的质疑,土地整理项目业主单位荆州市荆州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整理中心感到委屈。中心负责人戈勇告诉记者,菱角湖农场项目是他们实施比较全面、比较完整的一个项目,在最近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监理单位的一次检查中,负责菱角湖农场的监理单位被评定为“优”。

但是,当地国土部门和菱角湖农场有关负责人也承认,国土平整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是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的,有些则是由于政策不配套造成的。

戈勇说,菱角湖的土地整理应该是基本上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并由湖北省国土厅组织的监理方进行了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但是,在平整当年,出现了部分地方下陷,使有些田块高低不平,易受水渍,这个是在预先的设计中没有考虑到的。由于菱角湖农场实行几季轮作,中间没有空歇,所以他们不能再进行平整,只能采取在田间挖小沟排水的办法进行补救。

他说,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是全国一个标准,比如菱角湖农场和农户更需要“排涝”,但是在国家的项目设计中,只有灌渠硬化,没有排渠硬化,我们也只能按标准施工。有些设计在实际过程中根本无法到位,例如对耕作层进行翻转的“表土剥离”,理论上很容易,但实际上在有些地段可以做到,有些地段却做不到。

他算了一笔账,如果都实行“表土剥离”,仅土地平整这一项的成本就要翻番,每立方米土的整理费用就会从现在的4元提高到8元,那么1280元/亩的平整费用就远远不够了。

土地整理出现的问题是个偶然事件?

其实,在施工过程中,菱角湖农场的管理人员已经观察到土地整理项目确实存在一些没有因地制宜的地方。他们表示,比如道路上铺碎石,既不方便农民耕作,也不便于耕牛、农机下田,但是要全部铺水泥硬化的话,成本又太大;农场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在于排涝而不是灌溉,但按照设计方案,排涝设施的改善并不明显;由于实际上做不到“表土剥离”,有数百亩田当年没有形成新的耕作层,影响到了农户的生产效果。

菱角湖农场副场长、纪检书记高华林说,但作为受益方,农场的主要工作是做好服务,使土地整理项目能顺利推进,对工程设计、施工不方便提意见、提要求,指手画脚。无论怎么说,土地整理还是能改善这里的农田基础设施。

他说,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农田整治项目的一些缺陷在南湖有集中的显现,可以说土地整理引发群众上访有一定的偶然性,总体来说菱角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效果还是不错的。

高华林表示,对一些农民的要求,农场虽然已负债累累但仍得自掏腰包解决。目前,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拿出一百万元补偿项目区农民土地整理施工期内的损失;还对去年受涝灾影响的耕地减免了当年的土地租金。

他说,农场是两头受气,土地部门搞好设计施工后也不会征求农场或农民的意见,交给农场的就是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可农民反映的问题,农场又解决不了,也没法提意见,只能是试着反映。

高华林表示,菱角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反映的一些问题其他地方也会遇到,目前施工标准太低是造成土地整理不彻底的一个重要原因,平整后达不到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也没有达到农民的预期,才造成了部分农民的不满。国家在土地平整项目预算中给予施工企业的利润本来就比较低,再加上招投标过程实施的是低价中标原则,一般在国家预算项目经费的基础上再降20%,施工企业为赚取利润,自然想方设法偷工减料、压低标准。

有关专家建议让农民参与到土地整理项目中

一些特殊因素暴露出的菱角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看似一个独立事件,其实反映了我国国土整理项目中的体制性缺陷。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国华。他认为,菱角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出现问题,直接缘于将农民的意见排除在工程整个实施过程之外,由于缺乏农民的意见、建议或要求,项目实施出现偏差。因此,江国华教授认为,纠偏的途径就是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引进公众参与机制。

[背景链接]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整地”成“毁地”的事件

陕西镇巴县580万农田改造拨款却使2000亩沃土变荒地

2007年9月,陕西省镇巴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土地整理工程,平整坡地,小田并大田,但一年下来却使这里2000多亩耕地满目疮痍,原本好端端的稻田面目全非,不仅覆土20公分的承诺没能兑现,所谓的“三直一平”也没有完全达到。整理后的耕地存在着明显的坡度,完全接不上水,根本无法种水稻。

据了解,这个项目是县国土局从省里申请下来的,省国土厅共下拨资金580万元,但结果却毁坏了农田。国土资源部调查认为,造成此事的原因是镇巴县黎坝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存在设计不尽合理、施工质量较差、工期脱离实际、监理监督不力等问题。

为此国土资源部专门发文,通报了陕西省镇巴县黎坝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陕西省对该项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通报要求的内容包括,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项目设计要征求群众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坚持群众对项目的监督制度,落实项目实施前公告、实施中村民监督、验收时征求群众意见等规定。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实施坚持农民利益优先原则,涉及搬迁与青苗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建设。(CCTV《焦点访谈》)

河南汝阳:土地整理“半拉子”工程伤民心

河南省汝阳县陶营土地整理项目在该县陶营乡南寺村实施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政府有关部门随意改变工程中标施工单位,对工程不行使本应履行的监管责任,2005年就应竣工的土地整理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导致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土地无法耕种,巨额工程款却被“花”完了。

南寺村的汝阳县陶营土地整理项目是2003年度河南省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陶营土地整理项目预算工程资金416万元,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52公顷,项目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据报道,经过所谓施工的土地平整度根本没有达到工程标准,耕地上大小不一的碎石块随处可见,田间地头没有任何符合标准的水利设施,分布在农田中的三处水塘,其中一个水塘,深约5米左右,水塘内乱石成堆,另外两个只能称之为水坑,三个所谓的水塘四周没有任何护砌,根本达不到蓄水和灌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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